hst 发表于 2010-1-28 23:45   只看TA 111楼
以绑架罪判处其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
可以看出小姑娘是被白强奸了也,真他妈可笑的法律 还美曰其名数罪并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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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-29 02:50   只看TA 112楼
怀疑他是不是看日本关于护士的A片看多了,有模仿的欲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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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-29 02:58   只看TA 113楼
强奸有什么经济损失??我觉得精神补偿倒是差不多  绑架是为了生存  强奸又是为何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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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-29 03:05   只看TA 114楼
我日,这种人简直禽兽不如。强烈要求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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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-29 13:07   只看TA 115楼
这个也太禽兽了现在色情行业这么发呆还需要强奸么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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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phip 发表于 2010-1-29 16:45   只看TA 116楼
“但因情绪紧张未得逞,”哈哈,这个男人也太行了,硬不起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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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爽 发表于 2010-1-29 17:10   只看TA 117楼
我就不明白了,强奸绑架杀人怎么还不够他盼死刑的,狗日的还赔偿7千多元损失,7000多元估计够找俩小孩子阉了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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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zm1215 发表于 2010-1-29 17:15   只看TA 118楼
现在想做那事,还要强奸啊?花点钱找小姐就行了啊。。。是不是喜欢找刺激啊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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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大高 发表于 2010-1-29 17:30   只看TA 119楼
这种人就是垃圾,抢钱就抢钱啦还杀人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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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-29 18:11   只看TA 120楼
一般去强奸的人,不是心理上寻求刺激,就是被穿着过于性感暴露的女性所刺激,单单解决需求可以找女人啊,何况他还有老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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